跨境电商进口商品能否退货?
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购买的零售进口商品,若不满意或需要退货,可以提出退货申请。但需注意,退货前需要与电商企业沟通确认,确保商品符合退货条件,并按照企业指引完成退货流程,由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货通关手续。
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退货企业按要求办理退货后,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消费者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消费者可在“掌上海关”APP或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查询个人年度额度。
企业申报退货有哪些流程:
1.企业通过单一窗口网站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提交退货申请。
2.企业将已申报退货的商品运抵原监管作业场所。
3.现场海关对退货商品确认运抵,并根据相关要求实施验放。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
图源:海关总署网站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0号(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以下简称跨境电商退货中心仓),是指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储企业(以下简称退货中心仓企业)可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专用存储地点,将退货商品的接收、分拣等流程在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海关监管制度。
注:跨境电商退货中心仓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零售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商品的退货。
无法二次销售的退货商品如何处理?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七、退货管理 (二十五)对超过保质期或有效期、商品或包装损毁、不符合我国有关监管政策等不适合境内销售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以及海关责令退运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有关规定退运出境或销毁。”
相关政策: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141321/index.html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5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939263/index.html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0号(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883380/index.html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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